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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愣了愣,这么牛逼,旭爷光是看子弹,就知道这么多信息,这尼玛比刑警还牛逼啊!
可他们反过来一想,这些本来就是荒野必备的生存知识。
如果让旭爷真的到犯罪现场,去观察罪犯的痕迹,没准儿就不一定比观察野外动物厉害了。
不远处,10米左右,同样还有另外一滩血渍,但是并不见尸体。
陈旭闭着眼睛,慢慢在脑海中重组现场。
“两滩血渍,代表两具尸体,只有两发弹壳,对方的枪法非常之准,而且反应极快。”
“他应该是在发现成年羚羊后,一枪将其毙命,幼年羚羊在听到枪声的第一时间,就开始往反方向逃跑,此时他正在换弹;其实,他根本没有必要击杀羚羊幼体,从他不带走尸体就可以看出,幼体对他们一点儿用也没有,但他还是开枪了,是因为乐趣?”
“他的手法很熟练,换弹速度极快,几乎换完弹的同时,就进行瞄准开枪,整个过程不超过1秒,所以这只羚羊幼体仅仅跑了5米,就死在了它的母亲旁边!”
在脑中重演完整个过程,就连陈旭也不得不感叹一句:这是个顶尖职业高手!
不少女观众听着陈旭重演“案发现场”的分析,不禁差点儿兴奋得嚎起来,简直超帅!
这一下,观众们总算是明白怎么回事儿了。
陈旭也点点头,“没错,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击杀这头羚羊的,就是偷猎者。”
“我之前对那片平地的车辙印判断错了,这帮人不是恐怖分子,是职业偷猎者,而且是顶尖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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