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1 / 2)

小说:仙官 作者:随轻风去

衙门外围观的百姓哄然,宇文经面色再变。大理寺少卿莫近山之言可说是退一万步的强辩,显然在阿青与怒山是否为夫妻这件事情上,叶行远已经占了上风。

不知不觉,这件案子进了叶行远的节奏--这也是宇文经最担心的问题。虽然莫近山之言仍旧是无可辩驳,“妾杀夫”与“妻杀夫”两个罪名一样是杀无赦,但终究还是有本质的区别。

妾杀夫如奴杀主,同样是败坏纲常,比妻杀夫的颠覆还是差了许多。五位大学士要在阿清案上治叶行远,本质就是要在纲常大义上将他压下去。

如今为了顺利的翻案,莫近山退让了一步,虽然仍旧可以借此事打压叶行远,但那种让他永世不得翻身的压迫感已经轻了许多。宇文经一想到这一点,就觉得胸中似有隐忧。

不过在堂上的即使是他,在叶行远的词锋之下,只怕也拿不出什么更好的应对方法。莫近山的说辞,本身就是诸人研究之后的最后辩驳手段,没想到这么快就被叶行远逼了出来。

叶行远听莫近山这么说,方才微微而笑,拱手道:“既然莫大人也同意下官的看法,认为怒山与阿清不是夫妻,充其量只能算是妾室,那下官便无异议了。”

他主动退让,口舌清气顿时缩减到面前,只剩下一尺来长。却有如实质,在空中显得稠密沉厚,甚至隐隐带着几丝金色。

这一回合的天机舌战,叶行远似乎略处下风。堂上诸人除了卢知府以外都松了口气,尤其是韩霖,他原本被叶行远压制,只觉得胸口憋闷,几乎喘不过气来。

如今得莫近山一言之助,他的口舌清气也在慢慢恢复,总算灵力根基没有受到什么不可逆的伤害。心中连呼侥幸,犹自心有余悸,再不敢小觑叶行远。

刑部剑门清吏司郎中张默生咳嗽一声,打圆场道:“此事既已辩明,诸位就不用多费唇舌。诚如琼关县所言,阿清虽然不是怒山之妻,但怒山亦是阿清之夫。

杀夫之罪,不可避讳。琼关县之前判决,固然有圣人仁恕之理,到底未得真意,宜当推翻重判,诸位大人以为然否?”

卜佥事第一个跳出来表示支持,他瞥了一眼叶行远道:“琼关县年轻,又是初掌县事,一时错漏也难免。如今重判,但凭三法司作主。”

韩霖与莫近山也点头允可,这时候叶行远却又施施然开口道:“且慢!张大人之言谬矣。下官刚才得几位大人认同,证明了阿清不是怒山之妻,不过这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我要证明的正是怒山同样也不是阿清之夫!”

张默生一怔,不敢置信的望向叶行远,却见他气度从容,面色平常,丝毫不觉得像是在挑战三法司的权威。而他口中清气,陡然暴涨,又逼到了除了卢知府以外公堂其余几人的面前。

刑部其实不想淌这一摊浑水,老而成精的周尚书与滴水不漏的杨侍郎都认为,三法司会审之中刑部只要充当稻草人的角色。其余各方对叶行远的恨意,就足以将此事板上钉钉,实在犯不着自己赤膊上阵,与叶行远正面冲突。

故而在公堂之上张默生其实一直没有开口,直到此时气氛尴尬,这才出面斡旋。其实他的言语之中虽然支持了朝廷的主流舆论,定阿清为杀夫,但也略有为叶行远开脱之意。

在他想来,这大概是最好的结果,一方面顺了内阁诸公之意,另一方面还能向叶行远卖个好。可没想到叶行远不但不领情,甚至信口雌黄,简直是一意挑衅三法司的权威。

张默生想到这里,面沉如水道:“琼关县,你莫要胡搅蛮缠,阿清不管是为妻为妾,怒山是他的夫君并无疑问,此事何须再议?”

叶行远淡然道:“张大人这话又差了,阿清并非为妻,适才已经说明。至于她是不是妾室,还须讨论。依照本朝律例,贫家女子可由父母出价,典与富家为妾,然则无品阶之人,最多只能有一妾......”

卜佥事冷哼打断他的话,“此前已经查明,怒山虽为蛮族,并未娶妻,也并无蓄养其他妾室。琼关县你想找这个漏洞,那可是异想天开了。”

如果怒山在强占阿清之前,有妻有妾,叶行远或许可以强辩按照轩辕律定其买妾不成立。但怒山是个泼皮无赖,家底终究有限,除了阿清之外,并没有其他女人。

叶行远语含讽刺道:“卜大人这一点倒查得清楚。不过下官并非质疑怒山买妾的资格,而是他到底有没有向阿清父母支付买妾之费?”

韩霖重振旗鼓道:“阿清父母欠怒山二十两银子,自愿以女抵债。虽然他们不懂律例,写得不是买妾文书而是婚书。

但依二十年前刘大学士《西北诸省文书判例折》与先帝的批复,小民无知,都以买妾计算,这一节只怕琼关县你还不清楚吧?”

先帝秉承仁宗皇帝遗风,善待子民。当时的首辅刘安尤擅刑名,他知道西北诸省教化不足,民多愚蒙,文书中经常被人钻漏洞。

因此特别上书,将几个常见的文书错讹导致案情难清的判例向先帝说明。先帝感叹之余,深为赞同,便批复依刘首辅之意办理。这也是西北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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