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对,一个是富家大小姐,一个是从村里出来的小门小户。
陆霆川看着沈清总喜欢低着头,明明长着一张漂亮的脸蛋,却不喜欢显露。
沈清在他身边都有半年了,怎么就养不成呢?身上那股土气,到现在都还在。
“知道自己错哪儿了吗?”血液里带着厉家的基因,哪怕是个私生子,但气势依旧要比他人高出很多,只是轻描淡写的一句问话,就威慑力十足。
“我不该偷偷去打工……”
陆霆川看她是真的认错了,起身说道:“知道就好,我又不差那点钱,又不是养不起你,你就在家好好的上课,给我做饭洗衣就好,你看看你这一身,天气这么热,外面又脏又臭,就跟一条流浪狗似的,一身骚味。”
陆霆川喜欢贬低人,沈清是他最好的撒气沙包,无论他做什么,说出多过分的话,沈清都不会介意,更不会生气,甚至打她一巴掌她第二天还准时给他做早餐伺候他。
这样的人,说脾气好,倒不如说是贱!是愚蠢!
沈清红了眼眶,也不知道是刚才摔疼的,还是被陆霆川这几句话给羞红的。
她也知道自己没什么本事,高中毕业就出来了,大学没上,被带到j市,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显得格格不入。
陆霆川能留下她,是她修了一辈子的福气,他带她脱离了那个深渊,给了她安全感,给了她一个“家”他总是细心教导她,如何在这里生活下去。
她能做的不多,也就是尽量多做家务,每天给陆霆川洗衣做饭。
陆霆川气也消了:“行了,去个澡,洗干净点,换上昨天我给你买的那条红裙,我在书房等你。”
沈清赶紧点头,起身踉踉跄跄地跑回房间,从柜子里找到陆霆川给她买的裙子。
陆霆川给她买了不少红裙,他说她适合这样的颜色,穿上很漂亮。
沈清也觉得漂亮,她没有品牌高定的概念,但看这裙子的做工就猜一定很贵,太贵的衣服她舍不得穿。
她从来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以前在家里,她都是捡别人的衣服穿,有时候还穿她哥的衣服。
大概是过惯了苦日子,不舍的,所以,就算有这么多衣服在,她还是喜欢到街边路摊上买几十块一件的体恤,从今年可以穿到明年,甚至还能穿到更久。
沈清洗干净手才去取裙子,带到卫生间,上上下下用沐浴露仔细搓干净才小心翼翼的换上。
红裙是露后背的设计,尽显曲线,性感迷人,衬得刚洗完澡的皮肤又白又嫩,沈清穿不太惯这样的衣服,畏手畏脚总是喜欢用手遮。
想想,她第一次穿这么露的衣服还是被陆霆川逼着穿。
头发来不及吹,顶着一头湿发走到书房门口敲了敲门。
“进来。”
得到陆霆川的回应了她才敢打开,书房里,陆霆川慵懒地坐在沙发上,上腿随意交叠搭在茶几上,离他脚不远处放着把小提琴。
沈清一看到那把小提琴手就开始发抖。
陆霆川像招狗一样把沈清唤到跟前,指着茶几上的小提琴:“我来验收一下你最近学琴学的怎么样。”
沈清点头,过去拿着小提琴,刚摆好动作准备开始。
陆霆川又说了句:“要是很差可是要受惩罚的。”
沈清没有拉小提琴的天赋,她的手因为长期做农活而显得粗糙,骨头硬,动作僵,哪怕现在陆霆川专门带她去保养了手,手变嫩了,但依旧学不好。
每次只要在陆霆川面前拉小提琴,都会受到他的嘲讽,随后是惩罚。
一想到惩罚,沈清就怕。
沈清调整了一下姿势,握住琴弓,拉出来的第一个音就错了,一个失误,加上紧张自然后面也垮了。
只听到一半,陆霆川就不耐烦的喊停。
“难听。”
男人眼里充斥着怒火,竟比之前还要生气,沈清哆嗦着身子,又低下头了。
陆霆川一看到她这幅窝囊气不打一出来,都半年了,居然还学不会,空有一张长得相似的脸却相差天壤之别,做什么都比不过沈知初。
一想到沈知初那个女人,他手指就忍不住发痒。
沈知初死的这三年,他不是没对人下过死手,可那些人都没有那个女人来得有劲儿。
想想把一朵骄傲的玫瑰花踩进淤泥里,把刺猬的刺一根根拔光,鲜血淋漓。
没有什么是看着一个骨子里带着骄傲的人低声求饶要来的痛快了。
陆霆川自认他不是个好人,他喜欢折磨人为乐,在沈清面前他也说过他不是个什么好人,可沈清就觉得他好。
这么软弱可欺又犯蠢的人,陆霆川都失去了折磨她的兴趣。
可这会儿脾气上来,前有她背着自己去外面打工,后有她怎么学都学不会沈知初的模样。
暴虐因子从体内挥发,陆霆川点燃了一根香烟:“你过来。”
沈清不动。
陆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