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逃婚(1 / 2)

小说:娘子,护驾! 作者:荣小荣

逃婚

逃婚

长安街头。

李诺一手牵着娘子,一手牵着慕儿,在宋府门前的街上散步。

以前三个人出门的时候,是慕儿走在中间,他和娘子一人牵她一只手。

现在,则是他在中间。

很多变化,在不知不觉间悄然发生。

这一个月,李诺没有再去过玉音阁。

因为一篇《凤求凰》,他和凤凰的谣言,再次被传的满城风雨。

造谣他和娘子和离的消息也甚嚣尘上。

不去玉音阁,是为了避嫌。

当然,也不止是避嫌。

回顾整件事情,一开始,他只以为是凤凰的自恋而已。

但在李诺要求她保密的情况下,第二天,这篇赋就近乎传遍了长安。

之后,那些已经快要平息的谣言,被重新提起。

玉音阁又一次站在风口浪尖,作为当事人的凤凰,自然成为了舆论的中心,无数人想要一堵美人芳颜。

单单是见她一面,就要花费五十两银子,她随便弹奏一曲,更是价值百两。

李诺就算再迟钝,也能想到,这其中,一定是有人在推波助澜。

凤凰和夜莺都帮过他很大的忙,她们若是有需要,他不介意帮一帮她们,不要银子都行。

但他讨厌这种暗中的算计。

他把她们当朋友。

她却拿他当凯子。

李诺不打算和她计较,但以前的情分,从此勾销。

说起来,整件事情中,最离谱的,还是有些人对于那篇赋的解读。

什么名为求爱,实则暗讽陛下,简直是离谱到家。

李诺自己都没说什么,他们就认定了这种说法。

这条罪名,一旦被敲定,可是重罪。

最轻也得判个流放。

要是换做其他人,恐怕早就被抓到明镜司喝茶了。

还好明镜司是他们家开的。

三个人悠闲的走在街上,每走过一处,人群就会传来一阵窃窃私语。

“不是说,这两人要和离了吗?”

“和离个屁啊,你见过即将和离的夫妻,天天手牵手出来遛弯?”

“这么说,那些传言是假的了。”

“岂止是假啊,人家夫妻的感情好着呢,那本《佳人集》,你没看过吗?”

“什么《佳人集》?”

“半个月前刚出的一本诗集,你买一本看看就知道了。”

“伱是?”

“我是佳人书坊的伙计,名叫赵二,你报我的名字,去书坊买书,可以给你打个员工价……”

……

《佳人集》是半个月前,长安新出的一本诗集,首印当日,便被抢购一空,短短半个月时间,就彻底风靡长安。

大夏的文人,很喜欢出一些诗集文集。

自己的作品被世人传颂,大概是每一个文人共同的梦想。

那些著名的才子,都有自己的诗集,他们的倾慕者众多,诗集每次更新,都会被倾慕者大量抢购。

朝中的官员,以前也喜欢编纂自己的文集。

不仅仅是为了名,还牵扯到一定的利。

某些官员亲签的文集,薄薄一册,动辄可以卖到几百上千两银子,曾经是他们收受贿赂的重要手段。

这种手段合理合法,就算是朝廷也没理由禁止。

直到这几年,大理寺卿李玄靖大搞文字恐怖,随便一句话,都有可能被歪曲解构,那些官员生怕被抓住把柄,就再也不敢写什么东西了。

这部《佳人集》,为大理寺卿之子所作。

诗集第一篇,是一首短诗。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短短两句,便将美人写到了极致,其后再有写美人者,只能望其兴叹。

此诗名为《佳人》,呼应了诗集的名字,也呼应了他娘子芳名。

此诗一出,外界关于他们夫妻不合的谣言,不攻自破。

到底是多美的美人,才能让他连国家都可以弃之不顾?单论写美人,便是那一篇《凤求凰》,也比之不过。

不过,为了美人,连国家都不要,明面上看,这首诗的价值观不值得提倡,与儒家的思想相悖。

但儒家的文人们,对此做出了更深层次的解释。能写出《凤求凰》的人,在这首诗中,怎么可能只为了夸赞他的娘子?美人再美,又岂能为了一个人,弃城弃国?这里的美人,并不是美人,而是陛下长生的梦想。

他绝不是想说,为了美人,可以放弃天下。

恰恰相反,他用了如此夸张的手法,是在劝诫陛下,要以国家为重,不能为了虚无缥缈的长生,而弃天下,弃臣民于不顾……

这首诗的文学价值、政治价值,还在那篇《凤求凰》之上。

除了这一首《佳人》诗外,这部诗集的其他诗作,也都是极为难得的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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