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七十五节 见闻(1)(3 / 3)

小说:我要做皇帝 作者:要离刺荆轲

迁,见过了安东地区的怪事和诡异之事。

但从未有一个地方,像新化城这样光怪陆离。

新化城的城墙不高,甚至不及很多内地的县城。

但,这个地方的人员密集度,却是前所未有的。

仅仅是司马迁目光所及,就能看到数以千计的各类人流。

有背着弓箭,腰跨长刀、利剑的游侠。

安东的游侠,有着鲜明而显著的特点。

他们通常都是骑着或者牵着一匹马,穿着灰色的外衣,头戴武士冠,腰间系着一条黑色的布带。

游侠们是安东的特征,甚至可以说是安东的象征。

在今天,这些当年追逐黄金而来的游侠,已经广泛的深入到了安东的各行各业。

他们有的组织起了庞大的派遣工团体,靠着给人管理和监督派遣工而维生;有的则依附着那些豪商大贾,为他们的商队保驾护航;也有依然投身在淘金浪潮里,寄希望发财的梦想者。

当然,更多的却是散落在各地,骑着马,带着弓,拿着武器的雇佣武士。

他们是赏金猎人。

只要你给钱,他们什么事情都能做。

不拘是护送、押送,还是深入深山老林,猎杀野兽,或者帮助缉捕犯人,乃至于为你报仇,暗杀仇人。

在某些时候,大量游侠会集合起来,共同参与一项报酬丰厚的任务。

可以是给官府和贵族卖命,无论是追捕那些亡命之徒,还是下海捕鲸,入海捉鳖。

甚至可以为了某个大商人的要求,而深入极东和极北的冰原深处,抓捕和清剿那些生番野人部族。

这些人,一度是安东地方的定时炸弹和危险分子。

因为,他们做事,完全随心所欲。

心情好可以扶老奶奶过马路,甚至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看你顺眼,或者说与你喝酒喝的爽了,命都可以给你。

但一旦心情不好,那就不好意思了。

杀人越货、作奸犯科,这些都是等闲。

不过,随着元德五年,安东都护府衙门下达《备盗贼令》之后,游侠们,不得不夹起尾巴做人了。

因为,根据这一条法令的规定:任何胆敢在城市、村庄和屯垦团附近犯罪的游侠,都护府授权给军队、民兵、百姓,可以就地击毙。

同时,任何犯罪的游侠,都会被通缉。

各地露布下,经常贴满了悬赏告示,一个个恶贯满盈的游侠,被自己的同伙、军队和百姓揪出来,然后就地处决。

脑袋被送到官府领赏。

从那以后,安东地区的核心地带和城镇周围,游侠们就不得不低调做人,同时为了表示自己无害,他们不得不按照《备盗贼令》的要求在腰间系上黑色布带,以示自己绝对遵纪守法。

在城市里,更是规规矩矩,大气都不敢出。

因为,假如他们敢生事。

那么军队和官差甚至百姓,会毫不留情的处决他们!

而除了游侠,新化城最多的就是各种商人了。

什么样的人都有,甚至还有着夷狄模样打扮的商贾出现。

而新化城的城门也特别有意思——很宽,甚至比长安的宣城门还要宽,足可并行五辆马车同时进出,更有意思的是——新化城的城门,还分作了左右两道。

左为入城,右为出城,所有人,无论是商人还是游侠,都规规矩矩的按照规矩排队出入,没有人敢出城走左道而入城走右道。

司马迁也不敢!

因为他知道,无论是谁,胆敢破坏这个规矩,就会被官吏吊起来,放到黑水河的码头上去吹风‘清醒、清醒’。

完了,还会被强制性送去新化城的军垦庄园里进行所谓的‘劳动教育’。

起步价就是一个月!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去,但不去的代价是三千钱罚款+一个被记录在案的案底。

即使列侯,也不能违反这个规定!

因为,前都督在的时候,曾经有一次,一个从长安来的列侯嫡子违反了这个规矩,还大喊‘吾父xx候……’

然后,被都督薄世当着所有人的面,一个过肩摔放倒在地,亲自吊在新化城头吹了两个时辰的风。

那个滋味,可不好受!

司马迁相信,不会有人想再去尝试第二次了。

哪怕现在,薄世已经离任。

但虎在余威在,他的旧部还在,那支在燕蓟之战中,甚至能打得匈奴精锐都害怕的护濊军还在!

谁敢龇牙?谁敢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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