踪者协调中心的关系显然不怎么好,不过这可以理解。
澳全国失踪者协调中心原来隶属司法部,于1995年5月设立,旨在有效应对愈演愈烈的人口失踪问题,提高澳民众的重视程度,并且借此加强同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
这个机构于2003年划归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管辖,2006年在原有基础上扩编调整为全国失踪者协调中心。
他们主要作用是在全国层面与各州警方及媒体合作,搭建广泛的信息网络推动信息传播提供有效情报,另外在教育民众预防亲朋失踪以及为学者研究提供数据支持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实际上,这些工作本来都属于警察局。
澳全国失踪者协调中心虽然属于警察局,可他们刚过来不久,以前是属于司法部的,和警察局属于并列机构。
现在变成警察局下属机构,他们自然不服气,两个机构职能有重叠,都负责人口失踪。
这样,一旦人口失踪找不到,双方就都不想负责,互相推诿责任,一旦失踪人找到,双方又都会去抢功劳。
正是因为这些缘故,双方关系很微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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