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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权国 作者:爱吃大包子

机密的使命!”

“好吧,这家伙还真是什么也没有!“

年轻人有些丧气的停下手,战马的包裹里除了一些远行用的水袋和干肉,什么也没有,如果唯一还算有价值的,

那就是这名黑袍骑士的靴子非常新,应该是刚刚购买不久,

“看啊,总算有一个不错的收获了!“年轻人双眼明亮的兴高采烈的举起从尸体上脱下的靴子,这是一份丰厚的战利品,

在偏僻的东庭边界,因为交通不便,大部分东庭人都是常年穿着自制的皮革毡毛靴,像眼前这一双精美修饰的高档皮靴,就算是东庭贵族中也很少有人穿,

如果拿到集市上去卖,最少也能够换到十头羊,这对于普通的东庭牧民家庭来说,是一笔非常不错的收获

中年斥候队长的目光聚焦在年轻人手中的马靴上,有些犹豫的说道“这双皮靴不错,比上次我在毕苏丹集市那里看见的还要好,

如果我没有看错,这应该是多罗克人最喜欢用的装饰纹路,那些多罗克人最喜欢用云彩,花草来装饰了,年初的时候,我还跟着商队去过多罗克呢!

战马的状态也很好,靴子和蹄铁亦是新的,看来只走过几天的路,你说他会不会是从多罗克人那里来的”

“这个可说不准“

年轻人正为自己的新战利品而高兴,嘴里随口说道,他再次检查尸体的每一个部位,结果在这个信使腿弯的地方,发现了一道看起来像是刚刚缝合的伤疤,

“慢着!”就在他有些无奈的准放弃的时候,旁边的中年斥候队长,突然神色凝重的蹲下身,看着那道明显是缝合不久的伤口,

向满脸困惑的年轻人伸出手“兀蔑,把你的羊角刀拿来,我要把这个伤口切开!“

“库扎克叔叔,你这是。。。。。。。“年轻人被中年斥候队长的话吓了一跳,他有些犹豫的取出自己用来切割羊肉的牛角小刀,精致的纹路,风寒的刀刃,体现出极为锋利的人口,这样的牛角小刀都是随身携带的,是一个男子成年的象征

“你这个笨蛋!“中年斥候队长接过刀,愤愤的低骂了一声”你也不想想,这个北地人冒着如此大的危险,仅仅只是为了一个口信那么简单?从北地到多罗克,隔着整个东庭大草原,他怎么来证明自己的身份。最少也需要身上带着一件证明身份的信物吧,可是你找到那件信物了吗?“

“这个倒是没有,但是万一仅仅只是一个传口信的,应该不用这样谨慎吧!“年轻人不以为意的摇了摇头

“你懂什么!不要忘了,现在的东庭已经是猎鹰帝国的一部分了!“中年斥候队长不屑的说道”听说多罗克人正在与帝国的南部人打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家伙此时频繁来往于两地就绝对不简单了,否则也不需要一发现被我们阻击,就立即选择服毒自杀!“

“这么说,我们逮住的是一条大鱼!“

年轻人深吸了一口冷气,双眼冒光的连忙将手中锋锐的牛角小刀递给中年人,随着中年人干净利落的在尸体伤口上一划,在血肉模糊的切口,果然发现了一个长约3厘米的小木管,

看见这个小木管,中年斥候的脸色微微变了变,而旁边的年轻人似乎也察觉到什么,有些意外的问道“怎么了?“

“是北地的幽灵信使!“中年斥候队长神色凝重的回应道”幽灵信使往往是三人一组,各自采取不同路线,我们只是截住了其中一个而已,另外两个人应该早已穿越了边界线。”

“这有什么嘛,好歹我们还是逮住了一个,应该也可以向上面邀功了!”年轻人长松了一口气,有些不满的嘀咕道

“如果你真认为他们是普通的信使那就错了,他们是身负战争使命的秘密信使“中年斥候脸色沉重的站起身,将那截小竹管小心翼翼的收入怀中

“多罗克人?“两人似乎想到了什么,同时一震,四目交触

“这家伙应该是来自多罗克,从那里快马赶来,昼伏夜出的话,正是六、七天左右的时间,看来,战争的烽烟又要笼罩大草原了!”中年斥候队长抬起头,看着远处还在阳光下闪着金光的草原,脸上露出一股属于库吉特的倔强神色,

北方寒地,呼兰贝城

虽然是六月,城外依然是苍劲的北风呼啸而过,漫天的寒尘湮没了肥沃的黑土平原,也湮没了外界的天空,

彤云密布,夜黑得跟墨一样,前路一片黑暗,只有雪地在发着轻微的亮光,在漫天飞扬的雪花中,孤寂的似乎就像一切都已经禁止,在早晨的晨雾里,低垂的草茎齐齐蒙上一层白霜,如同一片巨大无比的白色绒毯,

将整个大地装饰成一片白茫茫的景象,太阳被淡白色的雾气包围着,只在遥远的地平线上留下一缕美轮美奂的极光,就像在天地这块巨大的地毯上,绣上了一层既然简单而又堪称精巧的毯边,北地极光,是一种极为有趣的光学现象,但在北地人眼里,极光代表的不仅仅是一种美丽,还代表着神明的启示、

“6月极光!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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