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连自己儿子都拿不住(1 / 2)

且说,宋重锦从酒楼出来后,摸了摸兜里刚卖的钱,熟门熟路的走到镇上的药堂,抓了几幅药。

就只剩下十几个大钱了。

没办法,他亲娘宋氏的身子弱,据说生他的时候又不太好,这么多年,就靠着药吊着命。

这药里别的都还罢了,就唯独一味人参最贵,而且好的人参在石桥这个小镇上,压根就没有,能凑齐几根几年的参须,就已经不错了。

就这,都掏干了家底。

他也曾想着进深山,要是运气好,能寻摸到一棵不说百年,就是几十年的人参,那娘的身体说不定也能好起来。

也许是他运气不佳,这种好药材哪里那般容易就被人遇到,人参没采到,倒是练就了一身打猎的本领,每次进山倒也没空过手,打些野味,倒也能贴补家用。

看看剩下的十几个大钱,宋重锦眉头都没动一下,又去买了点盐巴,手上的钱就所剩无几了。

从早晨起来到现在,他还水米未曾沾牙,成年男子消耗大,此刻都能听到自己腹鸣如鼓。

看看街角的小吃摊,宋重锦犹豫了一下,大步走过去,买了两个二合面的馍,三两口下了肚。

卖馍的老板还提供干净的井水,他一气喝了好几碗,总算肚子没那么难受了。

看看天色,已经不早了,再耽搁下去,对他来说也没有意义。

他不是寻常村人,要结伴才敢走几十里山路,他平日里一个人在山中习惯了,自然是不怕的。

更何况,他也担心家中病弱的老娘,今日因为王永珠的事情,就耽误了些时间,再迟,恐怕家里老娘就要担心了。

拔脚就要往家赶。

一转身,却对上了一家书铺的门面。

眼神不由得黯淡了一下,有什么在瞳孔深处翻滚,犹豫了一下,宋重锦似乎下定了决心,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才走进了书铺。

好半天后,才从书铺里走了出来,神色间虽然还平静,可眼神有难以掩饰的激动。

这一耽搁,就比往日回家要迟。

紧赶慢赶了一路,回程过半,就赶上了同样回七里墩的乡亲,远远的就能看到,大家将王永珠和张婆子围在中间,隐约还能飘来几句话:“……有福气……蘑菇……教教我们……”之类的话。

宋重锦忍不住嘴角一翘,想来,王家卖黄松菇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眼前又回想起在酒楼中,王永珠的表现来,他从来不知道,只知道痴缠着自己的王永珠,还有这样一面。

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帮上忙,没想到,以王永珠的表现,即使没有自己,想来也能很顺利将黄松菇卖出去吧?

尤其是自己只是简单的暗示,王永珠居然很快就能明了自己的意思,还配合的相当的默契。

连吴掌柜都看出来了,最后给钱的时候还打趣说是看自己的面子。

想到这里,宋重锦心口一跳,腿脚不由自主的就放慢了下来。

不远不近的跟在人群后面,直到村口,看到王家的小子们欢呼着上来迎接。

大家都四散回家去了,他才垂垂眼帘,埋头往家走去。

宋重锦的家,在七里墩的外围,很是偏僻,离着山脚不远,附近也没有什么人家,孤零零的几间茅草屋。

七里墩里,住着好几个大姓,王家,宋家,还有李家。

除了这三家外,别的姓氏都没这三家人多势众。

这三家中,尤其以王家男丁最多,势力最大,宋、李两家次之。

按理来说,宋重锦也是宋家人,不至于分到这么偏僻位置的宅基地,这里地处外围,不远处就是山脚,虽然近些年没有什么凶兽下山来骚扰村子。

可毕竟离村子中心远了,四周都没有邻居,万一有什么事都无人知晓。

当初分到这个位置,宋重锦的母亲,宋春花,还曾叫他去找族长,要求换个离娘家近一点的位置。

说来宋春花和族长关系也近,族长就是宋春花的堂伯,这么近的亲戚,分个好一点的地段理所当然。

宋重锦却不好跟自己这个天性柔弱,耳根子又软,什么都不懂的母亲说,将他们母子俩分到这里,就是族长的意思。

何必还要自讨没趣的去讨情呢?

好在宋母虽然耳根子软,不知世情,可也有个好处,儿子做了主,也就不在多说啥了。

宋重锦其实对这个安排是满意的,离宋母的娘家,自己的外祖家距离远些,娘亲的耳根子也清静点。

免得那些子亲戚整日上门,说些含沙射影的话,宋母本就多愁善感,性子又软,被说了也不知道反驳,只会躲着哭,几十年如一日。

别人都说为母者强,可宋春花,一辈子就这么软,少女时候听爹娘的,后来给人当奴婢听主家的,再后来,有了儿子,就听儿子的,全没个自己的主意。

宋重锦才走到院子外,就听到里面熟悉的大嗓门,厌恶的皱皱眉头。

“我说老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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