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珠以前就听自己的一个表姐说过,男人肯主动给你买礼物,你高高兴兴地接受人家的一片心意,男人也会觉得自己的心意受到了肯定,大家皆大欢喜。
你要是推三阻四,还要念叨人家浪费钱,有这钱不如买点实惠的什么的,男人的一片积极性被打消了,以后谁还给你买礼物?
这个表姐,情商高,虽然长得只是清秀,可身边追求她的精英男数不胜数,最后挑了一个精英中的精英嫁了,小两口如胶似漆,表姐夫简直把表姐捧到手心里。
是身边姐妹们学习的楷模和榜样。
而王永珠另外一个表姐的闺蜜,却恰恰相反,是那种被家里教出来,要温柔善良,体贴懂事的好姑娘。
谈个恋爱,事事都替男方着想,出去吃饭,怕男方多出钱,高级餐厅不去,去普通小馆子,到最后又提议说外面吃都不干净,不如买菜在家做。
男方给买个贵一点精致一点的礼物,心里喜欢,嘴上推拒,还念叨让男方不要浪费钱,买这种不实用的做什么?存钱买房买车不好?
请她看个电影,也说不如买点零食就在家网上看也一样。
男方初初还感动,觉得女方是为自己着想,后来习惯了,当女孩子的体贴是应当的,脑子里就没有给女孩子买礼物,请女孩子吃饭的想法了,反正女孩子总会拒绝的。
等到婚后,女孩子看着别人的老公过节,生日什么的给自己妻子买花买礼物,出去浪漫,羡慕不已。
而自己的老公却从来没有这个心思,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提出来,老公却很诧异:你不是说买花买礼物这些浪费,不实用吗?存钱买房买车不更划算?
那个闺蜜抱着自家表姐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悔不该当初的样子,给王永珠留下过深刻的印象。
眼珠子一转,王永珠高高兴兴的将手镯往手上一带,鎏金的手镯上,细碎的宝石在太阳光大照射下,熠熠生辉,映衬得王永珠的手腕纤细,肤色如蜜。
宋重锦只看了一眼,就心跳加快,不敢再看。
偏王永珠还将手腕伸到他面前:“好看吧?”
宋重锦只觉得心跳如雷,口干舌燥,吞一口口水,嗓子突然变得干涩而低哑的道:“好看——”
王永珠又拿着簪子往宋重锦手里一递:“我自己看不到,你给我插上。”
宋重锦一贯拿弓箭拿刀稳如泰山的手,此刻微不可见的颤抖着,抿了抿唇,将那只蝴蝶的簪子轻轻的插进发间。
随着王永珠一动,那蝴蝶微微的颤抖,扑棱着翅膀,宛如要飞去一般。
一般庄户人家的姑娘不戴金首饰,一是太贵重了买不起,二是金首饰对皮肤的要求白皙,戴着才好看,皮肤黑黄的戴着金首饰,只显老气。
王永珠如今皮肤已经养得白皙透亮,气色也好,粉白的脸颊上,泛着淡淡的红晕,头发乌黑,鎏金的蝴蝶簪和虾须宝石镯子戴在她身上,倒显出她几分灵秀之气来,一点也不像是山村庄户人家的女孩子。
反而像是大家族里娇养着的姑娘。
宋重锦眼神不错的看着,只觉得此刻的永珠,鎏金的首饰不仅没压住她,反而衬托得永珠人比花娇,更添风姿。
宋重锦心思一动,这样的永珠似乎才是真正的永珠,往日的永珠一直低调,压抑着自己,让自己符合庄户人家姑娘的形象。
她自己都没发现,其实这样的她,戴着漂亮的首饰,穿着漂亮的衣服,笑得有点狡黠,有点孩子气的天真的她,才像是真正的她。
永珠这样的女孩子,理应穿着绫罗绸缎,衣食无忧,无忧无虑,带着一点点的天真,一点点的漫不经心,被人娇养着……
想到这里,宋重锦心中陡然升起一股斗志来,如果不能让永珠过上这样的生活,还算什么男人?
“永珠,这些首饰你喜欢吗?”宋重锦轻声问道。
“当然喜欢!谢谢你!”王永珠此刻找回到一点以前身为明珠的时候的感觉,非常顺嘴的回答,还顺势就凑到宋重锦的脸颊边,亲了一记。
以前的明珠收到自己父亲和家人买给自己的礼物的时候,都是这么感谢的。
宋重锦脑子里轰得一声炸开了,那柔软的触感,那轻盈的一触,让他全身的血液几乎都沸腾了。
王永珠亲完才回过神来,糟了!这可是宋重锦,不是自己亲爹!
怎么办?
两人都傻在了哪里。
好半天,宋重锦才找回了神智,低哑的开口:“永珠,你居然……”
王永珠恼羞成怒,自己主动亲他了,还想咋滴?好歹这也是两辈子的初吻好吗?白便宜宋重锦了!
“我亲你咋滴?我们俩都定亲了,你都是我的人了,亲一下又不会掉一块肉?你……”
剩下的话被尽数吞到了宋重锦的嘴里……
王永珠愣愣的看着宋重锦,唇上灼热的温度,触感,无不显示,她居然被宋重锦给亲了!
宋重锦的心都要飞到天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