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浓浓流云与落日的余晖相互交错,长安街车水马龙,四周的叫卖声不绝于耳。
眼下是最热闹的时候。
陆宴与随钰、楚旬二人相约于东市的盈月楼小聚,三个大男人一齐进了小二楼的包厢,没有风月歌姬作陪,只能自己给自己斟酒。
酒过三巡,随钰笑道:“子业打算何时回扬州?”
“那便看咱陆大人何时允在下走了。”
楚旬端起杯盏饮了一口,推开支摘窗,看着外面道:“我说二位,在这地方吃酒属实是无趣,仰头瞧不见明月,低头看不见碧波,连点曲儿都听不着,你们去扬州时,我好歹还在画舫上设的宴。”
随钰耸肩,道:“别看我,这地方又不是我定的。”
陆宴脸色一沉,“你要是觉得不满意,换地方便是。”
“陆大人从前身边虽没有红粉知己,不沾荤,但眼福也是能享受的,也不至于素成这样……”楚旬忽然降了降声音,“你怎么就被她管的这样死?”
话音一落,陆宴倏地往后一靠,嘴角微挑,“她管我?”
男人用拇指划过杯盏的边缘,淡淡道:“我借他两个胆子,你看她敢不敢?”
这厢正说着,随钰瞥了一眼窗外,眼见一辆马车缓缓停下,下来一位姑娘。
他不由一惊,“三妹妹怎么也来这儿了?”
未几便听到走廊上传来一阵骚动,有好几个包厢都掀起了帐纱。
轻轻的脚步声入耳,三人不约而同的随声望去,只见沈甄穿着一袭樱粉色牡丹暗银纹容纱裙,手拿一柄牡丹薄纱菱扇,缓缓走来。
容纱轻盈,走路时掀起的微风足以让裙摆飘起,昔日里的长安第一美人虽然已经“过气”,但那张脸勾人的功力却是一分未减。
世人评价美人大多要看三点,皮相,骨相,身段。
年轻的男子贯是喜爱皮相的,好似只要这皮相能激起他们的怜香惜玉之情,那美人儿就成了他们吟诗作赋时的灵感来源,可随着男人的臂膀渐渐宽厚,尝过了月色惑人的磨人滋味,便会知晓,有时这女子的身段,比前两者,似乎还要更令人迷人些。
就如十七岁的沈甄。
拔高的身量,不堪一握的腰,和衣衫遮都遮不住的玲珑,叫人一瞧,就忍不住泛起一股燥热,一股罪恶。
周围响起了细碎的声响:“听说了吧,前两日孙宓就因为陷害她,在京兆府被人打了板子。”
“这事,三个时辰之内就传遍了长安,谁会不知?孙家这回,可真是颜面尽失。”
“瞧瞧沈三那双眼睛,水灵灵的,跟小麋鹿似的,怎可能有那么恶毒的心思?受那么大委屈,咱把她叫过来如何?”
这便是京中纨绔子弟对落魄贵女的态度,只要瞧得上眼,根本无所谓唐不唐突。
“醒醒酒吧,人家有长平侯护着。”
随钰听到有些人的出言不逊,便起(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