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搬家后遇任婷婷(1 / 1)

“来,把这扇屏风摆在水池中,水池乃聚财之意,只可惜大门后没有遮挡,开门就漏财,怎么能好过?”

“这块石敢当放到那边,镇妖驱邪,摆俩月就可以将院里的阴气冲散了。”

“还有这...”

第二天一大早,带着洪筠到镇上,买齐了应用之物之后,找人帮忙在洪筠的小院里一通折腾。

“这家院子的主人,是任家的一位大小姐,这算是为她准备的阁楼别院,只可惜没用上。”

等到帮忙的人们,将所有东西摆放整齐,并且收拾干净之后,九叔跟洪筠坐在院中的石凳上,聊起了天。

“师父,您说的是那位任老爷家的闺女?”

听到九叔的话,洪筠微微有些错愕,难道自己买的这座小院,竟然是那位,号称万界公交亭的任婷婷,任大小姐的闺房?

“不是,你来这里时间不长,还不了解情况,你以为就凭那任发的势力,能让任家在这镇上独霸一方?”

“这里只不过是任家的祖地而已,原本并不叫任家镇,只是后来任家势大,镇上的百姓迫于任家的威势,这才改了名字。”

“但任家这棵参天大树却不是任发,而是那位在省城的任老爷。”

九叔喝了口茶之后,给洪筠解释了一下,任家的发展史。

任家镇原本叫扫帚镇,是因为镇子旁边的那座山上流下来的小河,从山谷中笔直的像是扫帚的木把。

流出来之后在平原上形成了一片很方正的小湖,如果从山顶上往下看,就像是一把扫帚一样。

百年前,任家出了个大人物,就是任发爷爷的大哥,自幼聪慧,读书用功。

一路科考,最后中了个榜眼,的确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入朝为官之后,更是一路晋升,到最后官拜粤州巡抚,正二品大员,绝对算得上是一方封疆大吏了。

可惜他儿子不争气,虽然也勉强混了个官,但到死也就混了个通判的职务。

当然,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这一支任家还是在省城站稳了脚跟。

这位勉强当了通判的任老太爷,也算是有眼光,知道自己没本事,依靠着父亲留下来的余威,提前安排好了后路。

就在靠近省城的咽喉要道上,任家建立了一座庄园,慢慢扩展了一条街道。

依靠着这条街道,这一脉任家虽然人丁不多,却比任家镇上这些人加起来都富裕。

因为坐镇要道,这条街道很快就发展起来,三十年前已经规模不小,挂牌成立了第二个任家镇。

“虽是这样,但那一支任家人,却没忘记过自己的出身,在这镇上一直都保留着他们家的院子,孩子小的时候,都会带回这里住几年,等长大之后才允许他们回省城。”

“所以,这座院子原本是给省城那位任老爷的女儿,当闺房用的,谁知道时代变了,那位任小姐十分任性,根本就不管什么(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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