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高冷学魔,任重向来行动力很强。
不然当年他也做不到一边顶住那么多诱惑,一边在学业上一骑绝尘。
很多事情,往往他动了念头觉得有必要去做,就一定要做,并且越快越好。
比如那个卖破枪,然后又活活打死想要回钱讨回公道的少年的诈骗犯。
昨晚任重刹那间动了杀念。
但昨天他并未急着出手。
他其实也在考虑。
从逻辑上讲,那人这次没有作恶的机会。
那么这样的人究竟是否应该为他本来会犯,但又没犯的罪孽而付出代价?
这是无解悖论。
作为生长在21世纪的人,任重虽有心改变自己融入时代,但目前心底依然残存着法制社会遗留的刻痕。
这是生而为人的基本本能,任重正在勉强克服。
他既有遥远的崇高理想,又有眼前所见的困顿现实。
他既不能圣母,也不能屠夫。
这都是他身上真实存在的矛盾。
但今晚任重终究做了决定。
他想先着手调查,看看情况再说。
曾有人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他这算是主动出击了。
真正的革命者不能守株待兔,不能被动,必须有决断,既要有坚定信念,还要有主动的进攻*******从来不会被动降临,因为既得利益者绝不会因怜悯而拱手让出江山。
解放永远只起源于第一声枪响。
这些事情,在上次时任重早就想明白了。
他现在做的只不过是把心中所想进一步提升为身体力行。
……
夜里八点过,任重、郑甜和文磊一行三人行走在南城区的贫民窟小巷中。
“任先生,我们到这里做什么呢?”
郑甜如此问道。
她并不知道任重与孙苗的私下交流,心下有些纳闷。
任重随意道:“以后既然要在这边定居,我还是在镇子里多走走,看看风土人情比较好。我怕出事,所以请你和文磊陪同一下。”
他的另一个目的是继续拖住郑甜,不让她去跳蚤市场。
既搞到保镖,又拖住郑甜,一箭双雕,可谓机智得一匹。
三人路过一街角。
街角处的下水道盖板打开,飘出尸臭味。
旁边正有几个身穿清洁工制服的人将一具腐烂得不成人形的尸首往中型运输无人机上摆去。
应该是许久前有人被悄悄弄死了塞在里面,直到散发出尸臭才被发现。
这里刚好有遮挡,是小镇中心的“索伦魔眼”看不见的角落。
任重敏锐地注意到,尸体的天灵盖早被揭开了,里面没有大脑。
他察觉了要素,这说明腕表的窃听与“魔眼”的监视分属不同系统。
猎杀者的确只负责收集大脑与镇压不稳定因素,不负责收尸,更不参与执法。
郑甜捏住鼻子闷闷道:“啊好臭!咱们去别的地方逛就行啦,来这干嘛。味儿也太冲了,比我们那条巷子可差远了。这地方没风土人情能看啊。”
文磊倒没说话,只警惕地四处打望,把兼职保镖的业务素养展现得淋漓尽致。
他倒是忘了,就冲着他这体型,小镇里寻常也没几个底层荒人感挑事儿。
三人又转过一街角,十七号巷到了。
任重并不知道骗子具体在那间屋,只能顺着巷子往里走一路看一路。
小巷极其破败,与他自己那靠近城墙处的板房所在的巷子有得一拼。
乱七八糟的房子东倒西歪着。
衣衫褴褛或老或少的人要么百无聊赖地躺在屋檐下,要么缩在塌了小半,根本不能遮风挡雨的房子里。
有的房子里传来沙沙沙的劣质电视喇叭声。
还有的房子里反复回荡着男女合唱,完全不隔音。
几乎走到巷子尽头,任重终于看见一间比较像样的一层板房。
方方正正,似模似样,比不上任重的板房,更比不上小队的院落,但在这条街是当之无愧的豪宅。
任重猜测这应该是骗子的家。
任重远远就能看见,那间并不算牢靠的“豪宅”板房正以某种奇妙的节奏微微晃动。
任重摩挲着下巴,正寻思接下来是该找人随意打听,还是直接敲门盘问,便听街角另一边响起啪嗒啪嗒脚步声。
穿着破洞漏风的宽松男士衬衣,下身仅一条遮不住大腿的短裤的少女面带惊惶的闪身出来,直扑板房。
少女很瘦弱,头发乱糟糟,应该只有十二三岁。
她手中还拿着个巴掌大的小瓶子,有几分眼熟,应该是妙手回春诊所里售出的某种药物。
“等下,看看情况。”
任重一抬手,带着文磊郑甜缩进旁边两间屋子间的缝隙里。
随后